南湖区公司商标转让不能触及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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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公司商标转让不能触及哪些内容

作者:嘉兴成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4 08:39:37

1、商标查询。是指嘉兴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2、提交申请。商标查询确认后就可以提交申请了,这期间需要准备相关的注册资料,提交给商标局,申请材料除了商标注册申请书之外,还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受理申请。一般情况下,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内可以收到商标局发出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收到通知书之后公司就可以开始小范围的使用商标了,注意使用时在商标上打上TM标志标明商标正在注册申请中。

4、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是决定商标是否予以注册的重要阶段。

5、注册公告。商标的实质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的商标,就会进入三个月的公告阶段,公告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申请,则会发布核准注册公告。

6、核准注册并发放证书。

随着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加强,大部分企业已经进行了公司嘉兴商标注册申请的相关流程,但是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存在这样的误区即谁先使用商标就是谁的,针对此种情况一旦行业内有人对类似商标进行注册,享有在先使用权的法人反而会成为侵权的对象,被告上法庭,给自身招来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对于一些不知名商标被抢注事件损失更为严重,提醒对于公司商标注册申请要趁早,莫等被别人抢注了才开始着急。

保护商标就是保护企业,近期,我们经常看到各种商标之争:大的有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小的公司商标之争更是不胜枚举了。可以说,中国经济经历了30年的积累后,已经进入了品牌时代,商标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商品标识。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情况下,消费者会通过购买实践,逐渐积累经验,懂得同类商品中哪一个或者哪一些商品更合适自己,而进行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商标。

久而久之,消费者们就会产生一种商标“情绪”,看了一个特定的商标后,消费者通常不会考虑厂商的身份或者公司的名称,而只是商品的品质。这也让不少喜欢动歪脑筋的人看到了无限商机,各种抢注商标战、和老字号商标争夺战此起彼伏。恶意注册商标人至少从中可以获得两方面潜在利益:一是能够将消费者基于其他人维护商标产生的情感,转嫁到自己产品之上,提高产品销售,从而获得更大收益。

二是为商标的在先使用人使用商标设置阻碍,从而逼迫在先使用人不得不付出代价,重新夺回商标权。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重视自己商标的价值,不要只是被动地等到被侵权了再去维权,要主动出击积极注册商标和近似商标,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打击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注册商标企业是打造品牌的重要武器,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虽然商标是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但由于专业知识的局限,我国企业和个人的嘉兴商标注册意识还不够强,商标注册过程复杂,商标价值是无形的。一些企业可能认为商标带来的实际利益是无形的,因此忽视了商标的作用。因此,企业有必要提高对商标的认识,正视商标的价值。

(一)是证明商标权人具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证明,在他人侵权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

(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将产品与他人区分开来,消费者可以通过商标来区分企业。差异化是商标的本质,对消费者和企业都非常重要。

(三)企业无形资产。商标是企业的工业产权,属于无形资产,是企业的财富之一。驰名商标是无价之宝,会增加企业的财富含量。

(四)商标注册将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工具。良好的产品质量可以扩大商标的知名度。通过产品商标知名度的影响,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消费者的信任度,促进生产经营者提高产品的性能,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商标注册可以避免自行设计的商标被他人使用,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也可以避免企业无意中侵犯他人商标。

(六)商标注册是企业建立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或者个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建议尽快开展商标注册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今,商标资源越来越少。如果你想注册一个好商标,你需要抓住这个机会。

能随便抢注他人在使用而未注册的上标吗?嘉兴商标注册建议:对他人在使用已经有一定营销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商标机制,这宗制度会引起“商标抢注”现象,一些人不是为了在生成营销中使用某一商标,而是利用实践中一些企业商标意识淡薄,抢先注册他们在使用未注册的商标,然后又以高价转让给真正在使用的人,谋取利益。此类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在先使用人的权益。

为了防止和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各国商标法往往都是基于诚信原则,对已经在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予以保护,制止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行为。我国小标法第32条同样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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