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注册商标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吗?

咨询服务热线:17732605906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嘉兴成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嘉善注册商标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吗?

嘉善注册商标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吗?

作者:嘉兴成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05 08:39:39

中国嘉兴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如下: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权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愿望,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商标相抵触。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规定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的商标,必须依法注册,方可使用的强制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目前,我国只有强制性注册商标:人类药品(西药、注射剂、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包装烟草)。见:1988年1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使用注册商标货物的通知。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必须批准商标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确认。根据中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国家统一登记原则这意味着我国的商标注册必须经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批。《商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注册管理工作”。

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个或者类似的商标时,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后申请商标注册被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申请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对先前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同日提出申请的,对在先使用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并公告,驳回他人申请,不予公告。”指使用人在申请(注册)不能首先确认的情况下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

《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对次使用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并公告,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公告。”这里所谓的优先使用原则,往往在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如专利权、著作权)的冲突中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参见《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冲突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5年12月7日)。

国际商标注册已成为企业国际化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际经贸市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得到了高度重视。商标成为企业进入国外市场的名片和企业形象的象征。让我们看看情况。巴基斯坦申请所需资料:企业法人申请书应当附送营业执照或者有效登记证一份,自然人申请书应当附送个人身份证明一份;申请人的详细情况(中英文),包括姓名、性质、国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方式;巴基斯坦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资格:根据巴基斯坦商标法,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公众团体,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在巴基斯坦没有地址或营业地的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在巴基斯坦主管当局注册的当地代理人。

申请流程:

(1)形式审查:对提交申请后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依法审查商标是否可以注册、与原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违反商标法禁止规定的。对未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员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驳回理由。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的期限内提出复审。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公告:经审查,审查员认为可以受理商标申请后,在巴基斯坦官方商标公告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为异议期。同时,商标审查员还可以提出接受商标注册的条件或者要求申请人修改商标申请。商标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并缴纳延期费,将审查报告答辩期限由2个月延长至6个月。

(4)注册核准:对异议确定后可以注册的商标,或者公告后无异议的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发给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拒绝、反对等)大约需要8-12个月。巴基斯坦商标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7年。登记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登记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续期登记。每次续展登记有效期为15年,可无限期续展。

商标专用权指商标持有人享有的,在核定使用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在与核定使用商品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排他性权利。商标专用权指商标持有人享有的,在核定使用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在与核定使用商品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商标专用权与商标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商标权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专有的权利,包括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积极权利指商标持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对核准注册的商标的使用、处分和取得收益等权利;消极权利指商标持有人禁止他人在与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泛指商标持有人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一般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收益、处分权,对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收益、处分权和禁止他人在相同和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使用权和禁止权等。实践中,有时人们会将商标权作为商标专用权的代称来使用。因此,对商标权的含义,需要结合不同的语境来确定。

商标,已不再是简单的商品名称,相反,是蕴藏巨大商业价值的“金矿”。众说纷纭的商标战背后,给了企业哪些启示?

从法律上讲,“偷”商标,无可厚非。但是,从道德角度看,“偷”商标的行为并不正面,至少,不应鼓励。洪应明的《菜根潭》提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必须要构筑一道自己的商标防御战线,防止他人“偷”走你的商标。

第一、“兵马未动,商标先行”。企业在思想上需要树立长远规划的意识,从一开始就注册自己的品牌并能长远使用。实践中很多中小型企业并无任何商标方面的长远规划,只有出了问题才向代理公司或律师寻求帮助,此时所付出的代价则是做预防保护的数十倍甚至数百倍。

第二、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让专业的人士做专业的事,是现代社会职业分工的一个基本原则,有分工,有合作,这样有各种专业技能的人才能做好事情。商标战略规划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工作,企业选择一家专业的代理公司尤其重要,专业的代理公司可以为企业量身打造一套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解决方案,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省去不必要的商标问题与障碍。

第三、建立制度、专人管理。笔者曾接触过多个外资公司,这些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所有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的注册证书均由核心部门掌管,而且国人是极少能看到这些证书,一旦需要用到这些证书,均需要通过严格的流程申请,而审批的权力通常掌握在外商手中。而国内大多数企业在此方面还存在巨大的管理空白,很多公司负责人知道自己有多少房产、车子和存款,却不知道为他带来财富的商标证书放在哪里。所以,建立一套完善的商标保护制度是完善商标战略规划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商标战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如果企业能做好商标战略规划,不但可以防止他人过来“偷”商标,而且可以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藉此打击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份额。笔者同时也希望我国的企业能够不断提高商标意识,为我国走上知识产权强国的道路上添砖加瓦。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嘉兴成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