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商标注册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嘉兴商标注册的常见问题之一:
注册商标是否能转到个人名下。在我们遇到的客户中有相当一部分客户咨询想把公司的注册商标转到个人名义下面,在此我们像大家解答一下注册商标是否可以转到个人名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的商标转让到个人名下,我们所谓的个人用专业术语讲是:自然人。把企业的商标转让至自然人名下,首先,自然人必须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能包含商标注册的范围。否则是不符合将注册商标转让到自然人名下的相关规定的。即使提交了相关的材料到商标局,商标局也会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不予受理的。
商标代理人、嘉兴商标注册人、专利申请人:
第十三条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考核;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没有被开除过公职或者被吊销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
(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商标代理人。
第十四条商标代理人每年应当参加业务培训。商标局负责代理人培训工作,可以委托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实施。商标代理人执业资格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审验。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考核及审验办法由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制定,报商标局备案。
第十五条商标代理人应当在商标代理组织报送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上签字。
第十六条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人离开商标代理组织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
第十七条商标代理组织应当与商标代理人办理聘任手续,并于聘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解除聘任关系的,商标代理组织应当自解除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方式报商标局备案。
一、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引导消费者识别品牌消费;
二、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树立企业声誉,成为企业质量的标志;
三、它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和商誉的载体,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嘉兴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品牌;
五、通过商标注册,我们可以创造一个品牌,抢占市场先机,通过经营使商标品牌得到发展;
六、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以作为财产投资和抵押进行评估、转让和继承;
七、商标可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质押以实现其价值。
八、注册商标,必须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商标注册的原则,我国《商标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具体原则包括:
九、商标自愿注册与商标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大多数商标是自愿注册的。对于一些特殊商品,我国国会采取强制商标注册的原则。未经批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十、商标注册的显著性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便于区别于其他商品。
十一、申请优先和使用优先原则:审查和公告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坚持申请优先和使用优先的原则。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初步核准并公告原申请的商标;同日申请的,对已经核准并公告的商标,应当初步核准并公告,对他人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公告。
十二、禁止商标注册的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对他人使用过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进行注册,否则不予注册。以上原则是创业企业商标注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只有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才能继续进行商标注册工作。
商标注册过程主要包括:商标查询、商标注册数据准备、商标注册申请。准备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等待商标局的受理、正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如果一切顺利,商标注册可以在18个月左右完成,注册商标可以用于自己的商品或服务。
国际商标注册技巧汇总大全,我们都知道商标的保护是具有地域性的,世界上共有226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国家199个,地区27个。我们不可能每个国家或地区都挨个注册,究竟要选择哪些国家或地区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技巧你知道吗?我们公司为您介绍国际商标注册技巧:
1、尽早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国家或地区对于企业已经有产品出口的国家、特别容易出现商标抢注的国家,如日本、韩国、德国等,对于在国内享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建议尽早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做好国际商标注册工作。
2、根据企业的长期市场计划做好商标注册准备企业如果有计划将自己的产品出售到新的国家或地区,应该提前做好商标注册工作,不然一旦商标被人抢注或者注册因其他原因延迟,都将导致企业的产品无法按期进入该市场,从而丧失大好的机会。
3、分批注册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商标对于那些市场条件不太成熟或者暂时还没准备进入的国家或地区,可以稍晚点采取分批注册。不过建议大家此类商标可以用批量注册完成,目前批量方式有欧盟商标注册(欧盟商标效率覆盖28个国家)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效力90多个国家个地区,不过需要单独指定生效国家)两种。
4、区分商标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的原则对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和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而言,他们采用的是商标注册在先的原则,即谁先注册该商标,就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代表国家如中国。英美法系采用的则是使用在先的原则,即商标谁先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谁就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代表国家如美国。
5、巧用商标注册优先权将商标申请时间提前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的规定,缔约国的商标申请人,在其本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又在其他缔约国提出相同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日起的6个月内,享有优先权。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又称优先权日。简而言之,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只要向其他巴黎公约缔约国提出同样的商标申请,其商标申请的日期推移到国内第一次提出商标申请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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